甘孜州政协
专题协商“推进基层治理 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综述
来源: 发布日期:2020/07/13 浏览:4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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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州委《2020年度协商计划》安排,在前期调研、召开座谈会的基础上,4月29日,十三届州政协召开第20次常委会,围绕“推进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主题,开展议政性专题协商。通过听取情况通报、大会发言和小组讨论,与会委员及相关部门提出了具有针对性、前瞻性的工作建议和意见,达到了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对策建议、服务党政决策、助推工作的目的。


一、开展成效


近年来,全州坚持以长治久安为目标,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深化改革为动力,持续加强和创新基层治理,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建机制、提能力,全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基层治理体系,全州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新格局正在逐步形成,为建设美丽生态和谐小康甘孜营造了良好的政治环境和社会氛围。

(一)基层治理的职责担当和特色亮点更加凸显。初步形成以党组织为核心、综治办牵头、村组织(社区)等多元主体参与的治理格局,初步构建统筹部署、分类指导、协调联动、重点防控、密切掌控、策应支撑、常态推进的“三区”特色治理体系,初步实现由单一管理向多元治理、应急管理向常态治理、强化治理向提升服务转变的治理目标,全州连续两年实现“五个零发生”目标。实践证明,探索创建“三区”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群防群治“红袖套”等治理举措,推进落实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建设,是符合我州基层实际的治理体系。

(二)政府治理、社会共建、居民自治的共治共享体系初步形成。一是建立综治联防联控体系。全州建成1069个村“雪亮工程”,新建13163个监控探头,组建2893支3.25万人的群防群治“红袖套”巡逻队伍,推动形成“矛盾纠纷联调、社会治安联防、重点问题联治、重点人员联管、服务管理联抓、基层平安联创”的工作机制;科学划分3275个网格,配备专兼职网格员5304人,动态管理流动人口2.95万人、特殊人群2366人,排查治安隐患等各类事件32.8万余件,初步构建“大事全网联动、中事多元参与、小事一格解决”的治理局面。二是民主自治有序推进。2019年度全州创建省级依法治村(社区)30个,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分别达到95.3%和44.5%;修订完善2743个村(居)民委员会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排查处理有犯罪前科、犯罪事实以及不履职的村(居)委会主任及村干部132人。三是依法维护宗教领域法治良序。制定完善系列管理制度,依法依规重拳出击整改宗教领域突出问题,促进宗教由“管得住”向“管得好”转变。喇荣寺五明佛学院、亚青寺宣讲整治活动如期完成,新组建的院务会和寺管会在党委领导下推进依法常态化管理,灵雀寺、铜佛山觉姆寺集中整治基本实现“治寺控权、达标升级”目标。

(三)群众安全感、幸福感和平安建设满意度稳步提升。持续开展重点工程、虫草松茸、草场边界、医校周边、寺庙周边以及城乡结合部治安排查整治活动,扎实推进扫黑除恶、“缉枪治爆”、禁毒防艾等专项行动,基层派出所“一警多能、防控一体”的警务模式逐步建立,人民群众治安满意率连续四年稳步提升,2019年满意度测评排名全省第3位。去年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全州18个县市被成功脱贫摘帽,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认同感不断增强。


二、问题短板


研讨协商发现,全州在加力推进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过程中,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短板弱项,需引起高度重视。

(一)思想认识不深入,统筹保障机制不健全。治理理念存在偏差。存在治理理念与现代治理要求不相适应,基层工作人员和职能部门对基层治理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充分,有的将基层治理等同于基层管理;偏重常态工作落实,以改革精神思考谋划推进基层治理创新做得不够,“重管理、轻服务”的现象时有发生,通过治理水平改善民生的办法还不多,群众满意度还有提升空间。组织领导仍需加强。基层党组织特别是村(社区)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和职能作用不够,组织引领机制和干部管理的奖惩机制仍需健全完善。部分基层领导班子“守摊子、混日子”较为突出、“软、弱、涣、散”依然存在;部分基层干部作风不严不实,“等、靠、拖、躲、绕、推、懒、庸”不同程度存在,影响了党的形象、工作成效和干群关系。统筹协作力度不够。各级政府几乎包揽了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社会管理事务,行政化治理方式居于主导地位;部门、街道、社区之间联动响应机制不够健全,各自为政、碎片化现象突出,统筹联动机制欠缺;一些部门把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和公共安全事务“一刀切”层层甩包给基层,导致基层陷入“小马拉大车”的超负荷运转困境。要素保障机制不健全。缺乏完善配套的人、财、物要素保障机制,财政资金保障乏力,工作经费不足,文化服务设施缺乏,基层干部、网格员待遇偏低,工作环境较差,导致人才引不进、招不来、留不住。基层群众参与治理的积极性不高,社会治理的专业力量建设、社会组织培育、宣传发动群众、信息沟通共享机制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以党组织为核心的社区功能不够健全,以综治中心、网格化、“雪亮工程”等为支撑的立体化防控体系不够完善,对流动人口、特殊人群、网络舆情、社会组织管理等基层治理机制不够优化,群众所需法律服务渠道不够畅通等。

(二)管理服务简单粗放,干部队伍能力不足。虽然近年来一直加强基层工作,但力量仍显薄弱,执行乏力,干部能力素质亟待改进提升。管理服务不规范、执行力弱。基层党员干部队伍在工作能力、法治知识、职业素质等方面存在不足,管理意识强于治理意识,违法执法、粗暴管理、强制霸道的管制作风时有发生,传统式、家长式、土办法的管理方式仍然存在。一些乡村(社区)对党政运行、民生改善、社会治理等方面的政策机制执行落实不够,管理运行不规范,制度缺乏针对性,“四议两公开一监督”执行乏力,对党员干部疏于教育管理,党内生活不正常,弱乡软村仍然存在。乡镇干部能力不足。年轻人多老同志少、学一般性知识的多学法律知识的少、懂汉语的多懂当地语言的少、做一般性工作的多善做群众工作的少、能做社会稳定工作的多善做经济工作的少的“五多五少”问题较为突出。村(社)干部结构不合理。村社干部和党员队伍年龄老化、文化水平低、观念陈旧、不善管理的现状仍未得到改变,受论资排辈影响,一些年轻有为的村(社)干部难以选拔重用,部分党支部不重视党建和党员培养,存在后备力量断层断代危险。社区工作人员无编制、工资低、不稳定、经费匮乏,工作积极性普遍不高。

(三)工作推进不平衡,执行落实不精准。县级层面。结合各地实际、突出各自特色的基层治理的措施不多、力度不够,存在“见子打子”和点到为止的现象,致使执行落实慢半拍,持续监督指导较少,导致一些工作推进慢、落地效果差。部门层面。有的州、县级部门等待观望,主动谋划、对接、落实不够;部门之间 “单打独斗”、协调配合较差,特别在推进脱贫攻坚、综合整治、发展经济上动力不足、思路不宽、举措不多、创新不够;有的单位把基层治理作为“软任务、虚指标”,马虎应付,安排部署多、指导落实少。乡村层面。有的乡(镇)村(社区)未能将基层治理宣讲到偏远村户,没有主动引导和调动群众积极性,思想教育工作抓得不牢不实,有的推进工作的方式方法片面激进或流于形式。小区层面。城镇老旧小区众多,部分小区既无业委会,也未引进物管公司,几乎处于无人管理状态,乱象丛生,治理难度和隐患较大。

(四)法治治理存在弱项,宗教管理仍需加强。法治意识淡薄。由于主客观因素,法治宣传教育不够深入到位,致使很多群众学法、守法、用法还停留在“扫盲”阶段,依法维权意识薄弱;为数不少的公职人员缺乏学法用法自觉,不能用法律手段解决群众的问题和困难。安防体系建设滞后。传统的静态管理模式已经不能有效治理社会动态化下的矛盾流、隐患流、风险流,对社会化立体防控体系建设及智慧化管理手段的保障支撑不够,派出所、司法所现实情况与建设目标差距较大,公安队伍特殊专业技术人才欠缺,距离人民群众对更高水平的稳定、安全、服务需求还有较大差距。宗教工作仍需加力。个别党政领导对宗教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认识不到位,一些干部宗教工作能力不足,存在不会管、不敢管、不愿管的问题。部分宗教领域突出问题依然存在,藏传佛教寺大僧多的问题尚未彻底根治,清理整治寺庙违规乱搭滥建任务繁重,个别寺庙和僧尼干政扰民现象屡禁不止,各类佛事活动风险隐患不可低估,监管难度加大。偏远寺庙公共设施建设滞后、贫困僧尼基数大、自养能力差等问题依然存在。


三、对策建议


基层治理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社会化系统工程,深入推进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非一朝一夕之功,必须持之以恒,久久为功,统筹协作,合力推进,常抓不懈。

(一)抓好思想引领,发挥职责作用。基层是国家治理的最末端,也是服务群众的最前沿。应高度重视和扎实抓好思想引领、教育导向工作,切实激发基层组织和干部群众内生动力。加强领导监督。进一步深化认识,转变观念,树立以基层治理统领基层工作的理念,健全州、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治理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构,实行州县定期通报制度,及时了解和解决问题;州县分管领导应加强领导和指导,督促职能部门重点抓好督导落实,健全督查机制责成各地对基层治理工作逐一“背书”加压,促使基层不敢应付、不能应付。加强教育引导。依托“六大战略”、“三创联动”、依法常态治理等工作载体,采取“召开大会集中学、干部下沉重点讲、走村入户现场宣、小分队实地引”的方式,逐一深入乡村寺庙,对基层治理开展大宣讲,对基层干群进行大引导,对相关工作开展大培训,切实提升基层干部治理能力和群众法治素质。加强服务意识。推动治理主体从管控打防到精细服务转变,将治理思路从“要把群众管理好”转变为“要为群众服务好”,将矛盾纠纷化解和社会风险防控从“问题出现了怎么办”转变为“群众还有哪些诉求、可能会出现什么问题”来实施摸排、预防、化解等工作。发挥“三大作用”。注重发挥乡镇干部特别是包乡驻村干部作用,给任务、压担子、教方法,依靠其进村入户到寺庙,确保工作扎实深入开展;注重发挥村“两委”干部作用,提目标、讲要求、重奖惩,确保问题及时有效化解;注重发挥群众参与治理作用,保障和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评价权,依靠群众力量,促使问题解决。

(二)创新机制引领,构建幸福甘孜。通过强化社会治理的政策制度刚性约束,全力构建我州新时代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完善创新工作运行机制。深化城镇(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简政放权,放管结合,适度将部分管理权限下放基层;结合村级建制调整改革,规范村级议事决策机制,全面推进村务“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健全乡村社区财经纪律监督和审计监督制度。完善创新人才队伍机制。制定基层治理用人政策措施,用好用活“三类人员”进乡镇领导班子政策,注重把人品好、懂管理、善治理的优秀基层干部选出来、用起来;探索建立社区工作者专业化职业化机制,出台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建立村(社区)群众满意度评价机制、容错纠错机制和奖惩激励机制,解决好最基层干部的成长空间和出口问题,充分调动干事创业积极性。完善创新社会保障机制。加强社会民生保障机制体系建设,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全州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落实财政资金刚性支持基层经费保障机制,落实政府购买社会服务补偿补给机制,落实养老机构等级评价管理办法,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加快农牧区留守学生(儿童)妇女关爱服务体系建设。把企业作为基层治理重要内容,出台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优惠政策措施,全方位关心关爱本州民营企业,解决复工复产遇到的困难,扶优扶强本土企业。完善创新综合治理机制。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抓住全国市域社会治理试点契机,健全“党建引领、法宣前置、矛盾联调、边界共治、牧羊式管理、规范化服务”的“三山一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打造“枫桥经验”甘孜升级版。创新网格化服务管理机制,优化符合甘孜藏区实际的网格化服务管理制度;建立行政企事业单位所在乡村(社区)属地管理制度,完善缉枪治爆、虫草松茸、草场边界、寺庙宗教等领域突出问题整治长效机制,深入推进“六无”平安村(社)创建,努力打造人民满意的基层平安建设特色名片。

(三)完善党建引领,提升治理能力。提升组织保障能力。农牧区要建立以村党组织为领导、村民自治组织为基础、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组织为纽带、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为补充的基层治理体系,修订村级组织运行规则;城镇(街道)要构建“街道党工委—社区党组织—小区党支部”一体化治理架构,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治理优势;选优配强村(社区)党组织班子,确保党对基层治理工作的绝对领导;推进街道赋权扩能,构建街道、社区、小区三级党组织架构;优化乡镇编制配置,制定基层党组织评先定级实施方案,打造“五好”先进基层党组织。提升干部素质能力。落实提升乡镇治理能力指导意见,实施“基层一把手能力素质提升工程”,突出重点人群,紧盯关键领域,分层分类举办能力提升培训班,适时开展村党支部书记轮训;通过专题培训、上挂下派、研修挂职等多种方式,增强干部基层治理实践实战能力;探索创建一批有影响、有示范效应、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点,示范推动基层治理提质增效;探索建立应对重大突发事件联动联控机制、公共卫生防控应对能力建设,确保党员干部关键时刻冲得出、危急关头顶得上。提升治安防控能力。建立特殊群体信息动态管理平台,推行“红袖标(套)”工程,建立乡(镇)、村(社区)治安联防队;加强与毗邻县(市)情报共享、人员共控、风险共消、乱点共治、平安共创的和谐边界协作,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格落实“一案三查”机制,强力推进缉枪治爆行动。提升信息化应用能力。加快“雪亮工程”建设和投入使用进度,推进天网工程“扩容增量”,建设全域覆盖的技术封控网、贯通城乡的视频监控网、灵通扁平的指挥调度网、敏锐准确的基层触角网、便捷高效的综合服务网,构建智能化技术防控网、常态化治安巡逻网、精准化风险预警网,建立州县大数据中心。提升群众自治能力。制定易懂、管用的村规民约及社区居民公约,建立完善非户籍人口参与居住地治理的工作制度,探索建立党组织领导的村(社区)自治制度,引导村(居)民参与公共事务、协商议事。提升文化引领能力。重视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保护传承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深度开展文明创建、移风易俗、文明乡村创建活动,加快建设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

(四)注重法治引领,增强法律服务。健全城乡基层治理法治保障体系,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体系。开展普法宣教活动。充分发挥德治的教化作用,在简单、实用上下功夫,采取直观接受、寓教于乐的宣教形式,深化拓展“法律七进”活动。通过农民夜校法制培训、学习班、进村入户面对面开展法律宣讲等方式,提升群众的法律意识,让群众增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意识。开展精准法律服务。建立完善“大调解”中心,组织刑事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小分队深入村组、社区开展法律服务、法律宣传、法律援助,推行法院“一站式”基层诉讼服务,实行“一村(社区)一辅警一法律服务工作者”服务机制;适时出台符合基层特殊情况的司法解释,充分整合各类法律服务资源,探索在寺庙、景区、高校建立法律服务中心(站点),为群众提供普惠、精准、优质的法律服务。开展法治乡村建设。重点抓好“四个突破”。在加强农牧区法律咨询服务上求突破,在规范农牧区执法文明上求突破,在完善村民自治制度方面求突破,在发挥人大政协监督作用上求突破。同时,加强对涉农法规实施、涉农生产生活法规的执法检查,加强对农资市场的监管,推动农牧区法治环境治理。

(五)宗教和谐引领,依法规范整治。以“一寺一策”统揽工作全局,强化“政治把握、执行落地、风险防控、基层治理、公共服务”五大能力,推进宗教管理从“治标”向“治本”转化。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有关方面各负其责的管理组织体系,落实县、乡、村三级管理职责,牢牢掌控院、寺管理领导权。强化法规管理。落实“一寺一方案”、“一寺一领导”、“一寺一专班”要求,依法依规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分类对标问题开展治理活动;严格落实教职人员、活动、建筑物、财务四个管理办法,坚决做好防回流、防反弹、防火灾、防事故“四防”工作;统一制定全州寺庙僧侣常规管理与非常规管理制度,避免管理存在“模糊、真空地带、多种版本”问题。强化人员管理。突出抓好活佛和重要教职人员这个“关键少数”,制定相关措施,严格考核评鉴和证件年审;加强院寺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僧尼生活、学修条件;常态化开展“五二三”学教、“爱国爱教爱家乡”宣教活动,厚植寺庙僧尼爱国爱教爱家乡的思想行为自觉,夯实反分维稳、实现长治久安的基础。

(六)督查督办引领,确保抓实见效。强化考核抓督查。完善目标绩效考核督查机制,把基层治理工作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基层治理问责追责和激励奖惩机制,加强目标体系督查的刚性约束,实现督查考核一体化。坚持“四轮驱动”抓督查。坚持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督查部门、基层单位“四轮驱动”,形成督查落实合力。主要领导抓全局、当龙头,亲自督查;分管领导抓局部、当调度,直接协调、督导落实;督查部门抓调研、当参谋,在谋举措、督落实上下功夫;基层单位抓具体、当干事,引导基层自我加压、自我督查,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确保督查督办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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